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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术后辅助治疗和随访
发表时间:2008-10-13 发表者:廖永德 (访问人次:622)

肺癌术后辅助治疗和随访

 

    肺癌的治疗是以手术为主的综合治疗,手术是肺癌治疗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经过手术治疗才能明确诊断和病理分期,而这恰恰是进行放疗化疗的前提。 

     但只要病理诊断肺癌,术后都有转移或复发的可能性,这是因为肺癌可以通过血管或淋巴管产生微小转移。术后进行的辅助放疗及化疗能杀伤局部残留及存在全身血管、淋巴管的微转移灶,能显著提高长期生存率,是手术治疗的有益补充。 

    对早期(I期)肺癌患者来说根治性手术切除肿瘤即能获得良好的效果,无需术后化疗,手术后除Ⅰ期外均主张辅助化疗。一般于术后3~4周开始化疗,若患者全身状况较差,可进行适当调理待全身状况好转后进行化疗,一般为4~6周期。非小细胞肺癌化疗的有效率近几年有很大的提高, 常用联合化疗方案:CAP方案、EP方案、CE方案、MVP方案、VP方案、MIC方案、VIP方案、CAMP方案、CAEP方案等。小细胞肺癌常用的联合化疗方案有:CAO方案、EP方案、CE方案、CMC方案、COMVP(COME)方案、DAE方案、VP方案、VIP方案等。

     每次化疗前应验血查白细胞和肝、肾功能,若白细胞<3000或肝肾功能异常,则应暂时中止化疗。化疗副反应因人而异,并不如您想象中那么可怕,您不必过份担心。 

    对于肿瘤没有获得根治性切除或中晚期肺癌(III~IV期)患者术后需要放疗。一般于术后3~4周开始,疗程大约需要2-6周时间。以往绝大多数采用常规分割照射方法,现在仍在采用,每周照射5天,每天1次,每次照射剂量1.8~2.0Gy,原发灶及肺门纵隔淋巴结总量为60~65Gy。还有其他的放射治疗方法,如分段照射、超分割照射等,照射时间安排与此不同。

 放疗后注意事项:

1.定期门诊随访

2.维护机体的生理功能。

3.保证营养,以易消化吸收的高蛋白为主。

4.继续服用中药或进行免疫疗法,以提高机体免疫功能,扶正祛邪,防止转移和复发。

5.积极治疗放射副反应和后遗症。

6.注意局部的保护,如照射野的清洁、避免物理和化学的刺激(包括药物等)。

7.预防感冒,避免诱发放射性肺炎,同时对肿瘤所在的器官或照射时包括在内的正常器官或组织也要避免感染或外伤。   

    若手术后咳嗽,不必紧张,因为肺切除后,支气管残端在愈合过程中可能会引起咳嗽,有痰一定要及时咳出来。如果痰较为粘稠,可以服用一些祛痰药物如沐舒坦等;如果咳嗽较为严重影响您休息,可以服用一些镇咳药物如复方甘草合剂、联邦止咳露等。如果病人感觉手术伤口有针刺样疼痛和麻木感,与手术时切断了胸壁的神经有关,要劝病人要有耐心,数月后,这种不适感才会慢慢缓解。 

    手术后应坚持长期定期随访,这对及时发现肺癌复发或转移、进行及时的处理非常重要。术后两年内每三月复查一次,之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至第五年后可延长至每年复查一次。医生会给你复查胸片、胸部CT、腹部B超等,根据需要还可能行全身骨扫描、颅脑CT等其它检查。

 

    我们对手术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在好大夫网上(liaoyongde.haodf.com为患者建立患友会,欢迎大家有问题时通过患友会进行交流,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好大夫网向我们咨询,我们能提供及时的解答。

 

也欢迎广大患者来廖教授门诊随访,廖永德教授门诊安排如下:

每周一、周三下午,每周四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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